昨天完成了四篇關於put options 的文章,有舊生問我還沒有交代為何我叫賣出call 或put叫「平倉」?這位舊生真讀得用心,那我解釋一下。
一般情況,你投資戶口內要有某股的實股才能賣出,在香港,「無貨沽空」(Naked Short Selling)是絕對禁止的,這類「賭白頭片」屬於違法行為;當然,你跟券商或其他機構借入股票來沽空,就另作別論。
一言以蔽之,你無實股在手,就不能賣。
然而,期權卻可以!無論是認「購」期權或認「沽」期權,即使無相關期權,你也可以在交易頁面按「賣出」進行交易,這叫「short」。
你賣出認「購」期權就叫「short call」,意即你「發行」這個call,你有責任於合約期內隨時被要求依行使價提供該實股。
同理,你賣出認「沽」期權就叫「short put」,意即你「發行」這個put,你有責任於合約期內隨時被要求依行使價接貨。
大多期權都是「美式」的,即「發行」期權的你,在合約期內隨時會被買你期權的人要求依行使價給貨或接貨。當然,最終沒實貨交易啦,交割均以現金結算而已,券商會幫你計數,扣你戶口balance 。
那你「發行」了一隻期權,想縮沙,怎麼好呢!很簡單!買入同一款期權,一對一抵銷囉!這就完事了,以後實股價格再波動也與你無關。
這就叫「平倉」。因為期權是𧗠生工具,就有「平倉」這概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