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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央又出大招,今回針對香港大額保單。 - 銀發德財

中央又出大招,今回針對香港大額保單。

· · 專欄: 銀發德財

中央持續出大招制止資金外流,近日政府網公佈了《國務院關於對外投資的規定》(國令第837號),對跨境資產配置與資金監管帶來了根本性的範式轉變,今年7月起生效,矛頭直指香港保險業。

過往許多大額保單客戶,有一種僥倖心理,認為外匯管理局、商務部、發改委的「對外投資」審批與備案主要是針對企業,對個人在境外的房產、股票或保單,只要資金透過灰色地帶,如早年的刷卡漏洞、地下錢莊、香港本地開戶後的親友跨境分批匯款出去等等,內地就管不到了。

但這次國務院關於對外投資的規定,適用範圍就明確將「中國境內的居民個人」列為投資者主體,且明文規定:「對投資者在香港特別行政區、澳門特別行政區、台灣地區投資的管理,參照本規定執行。」這意味著個人在境外的資產不再是監管的盲區,過往「個人行為不屬於對外投資」的法律擋箭牌徹底失效。

我舉一個例子你就更明白:

過往,高淨值保單客戶(大額保單)最愛玩的「資產放大」遊戲。投保人在購買大額保單後,如一次過繳付100 萬美元保費,可以將這份保單作為抵押物,向香港的私人銀行或商業銀行申請貸款,銀行通常會立刻借出保單現金價值 70% - 80% 的外幣現金給投保人, 結果,這些投保人在極短時間內(通常幾周內)於香港戶口就獲得幾十萬美金的自由現金流,就可去炒美股、買海外豪宅,或者再度放大槓桿。

這作法在過去之所以是「灰色」,是因為內地雖有外匯管制,然而,資金一旦以保費形式進入香港,在香港的銀行體系內進行「抵押」和「再貸款」,在香港法律和金融體系下是完全合法的商業行為。

但現在,這個形態被全面穿透了,當內地當局要審查你的資金鍊時,他們不再只看你出境的那一刻,而是會要求境內居民個人報告其在境外持有的資產、權益及其實際收益狀況。你用內地背景和不合規資金在境外滾存出來的這張大額保單(這屬於境外資產權益),必須申報。

這意味著,從2026年7月起,任何試圖利用香港大額保單及私人銀行融資進行不合規「資金搬家」的內地高淨值人群,都將面臨極高、且不可逆的合規與追溯風險。

香港保單一向被包裝成一種兼具「隱蔽性」與「高流動性(透過融資)」的跨境外匯避風港,但隨著國令第837號的落地,這條灰色小徑已被拉到了陽光下,當中的走資行為,無所遁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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